您好!欢迎进入湖北防爆灯源头厂家官网!
150-0723-7213
您当前所处位置: 新驰防爆灯具 > 解决方案 > 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
常见问题
灯具常识
行业标准
相关产品product
联系我们
 王先生
 150-0723-7213
 0577-7767313
 14731971@qq.com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

JB4258-1999防爆接线盒行业标准

日期:2010-04-26 点击数:  

JB4258-1999防爆接线盒行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隔爆型接线盒(以下简称接线盒)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接线盒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接线盒用于额定工作电压至1140 V,额定工作电流至500A的工厂和煤矿井下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作为电线,电缆接线之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 3836.1-19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19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T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4048.1-199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总则
JB/T3139-1991     防爆电器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产品分类
3.1分类
3.1.1按使用场所分:
a)Ⅰ类  煤矿井下用;
b)Ⅱ类  工厂用(户内、户外);
3.1.2  按引入装置的型式分:
a)压紧螺母式;
b)压盘式或金属密封环式;
c)钢管布线式。
3.2基本参数
3.2.1额定工作电压
a)交流:36,127,220,380,660,1140V;
b)直流:36,110,220V。
3.2.2额定工作电流
10,20,40,63,100,160,200,315,400,500A。
3.3产品型号
接线盒的产品型号应按JB/T 3139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按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批后,确定在产品技术文件中。

4  要求
4.1接线盒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GB 3836.1中规定的程序经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审批的图样及文件制造,在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
4.2工作条件
接线盒在表1所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表1工作场所在的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

Ⅰ类

Ⅱ类

户内

户外

海拔不超过

2000m

周围环境温度

不高于

40℃

不低于

-20℃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95%(在+25℃时)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显著摇动和剧烈冲击振动

雨淋和降雨强度

最大降雨强度6mm/min

太阳辐射强度

最大辐射强度1120W/m2

砂尘

冰雪霜露

污染等级

3级

安装类别

4.3性能要求
4.3.1接线盒应能承受工频耐压试验考核,历时1min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其工频耐压的试验电压值列于表2。表2   工频耐压的试验电压值

额定绝缘电压Ui

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值(有效值)

Ui≤60

1000

60<Ui≤300

2000

300<Ui≤660

2500

660<Ui≤1200

4200

4.3.2接线盒隔爆外壳静态强度应符合GB3836.2-1983中19.2.3的规定。
4.3.3Ⅱ类场所户外用接线盒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3。
4.3.4接线盒长期工作时,其接线端子的温升应不超过表3中所规定的数值.工作于Ⅱ类场所的接线盒外壳温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   接受能力线端子的温升极限

接线端子材料

温升极限

裸铜
裸黄铜
铜(或黄铜)镀锡
铜(或黄铜)镀银或镀镍
其它金属

60
65
65
70
≤65

表4   温度组别及最高表面温度

温度级别

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T1

450

T2

300

T3

200

T4

135

T5

100

T6

85

4.3.5  矿用接线盒的耐湿热性能,应符合GB3836.1-1983中第28章的规定,严酷等级为高温40℃,试验周期6 d,试验后绝缘电阻不小于表5所列数值,隔爆面不应有锈蚀现象,并能承受4.3.1条规定的工频耐压试验。
表5耐湿热性能试验后绝缘电阻值

额定绝缘电压(Ui)  V

绝缘电阻最小值   MΩ

Ui≤60

0.5

60<Ui≤660

1.0

800<Ui≤1140

2.0

4.3.6  接线盒外壳的耐冲击性能应符合GB3836.1-1983中第2l章的规定。
4.3.7  接线盒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和密封性能应符合GB3836.1-1983中第27章和GB3836.2—1983中第21章的规定。
4.3.8  接线盒橡胶材料的耐老化性能应符合GB 3836.1-1983中第29章的规定。
4.3.9  接线盒采用塑料外壳时.其外壳的热稳定性能应符合GB 3836.1-1983中24.2的规定。
4.4结构要求
4.4.1  接线盒隔爆外壳材质应符合GB 3836.1-1983中第7章、第8章和GB 3836.2-1983中第3章的规定。
4.4.2  接线盒不同电位的导电零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最小电气间隙和最小爬电距离


额定工作电压V

最小电气间隙mm

最小爬电距离mm

36
127
220
380
660
1140

4
6
6
8
10
18

4
6
6
8
12
24

4
7
8
10
16
28

4
8
10
12
20
35

4.4.3  接线盒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低于3.2μm,并须进行防锈处理(除塑料、有色金属外),但不准涂油漆。
4.4.4  接线盒隔爆接合面的长度及隔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GB 3836.2--1983中第6章的规定。
4.4.5  接线盒的紧固件应设有防止自行松脱的装置。
4.4.6  接线盒所有用黑色金属制成的零部件,应进行防锈处理。
4.4.7  金属制成的接线盒外壳应设内、外接地螺栓,其规格应符合GB 3836.1--1983中第15章的规定.并标注接地符号“   ”。
4.4.8  金属制成的接线盒其内腔非加工表面涂耐弧漆。其外表面:矿用1140V的涂黄色磁漆,660 V以下的涂灰色磁漆。
4.4.9  接线盒采用塑料外壳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4.9.1  塑料外壳须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制成。
4.4.9.2  塑料外壳表面的绝缘电阻值须不大于1×109Ω。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检验和外观检验按GB/T14048.1的有关规定进行。
5.2  隔爆参数检验按GB 3836.2-1983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5.3  工频耐压试验按GB/T14048.1-1993中8.2.3.4的规定进行。
5.4  静态强度试验按GB 3836.2-1983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
5.5  外壳防护能力试验,按GB/T4942.2-1993中第8章的规定进行。
5.6  温升试验按GB/T14048.1-1993中8.2.3.3的规定进行。
5.7  湿热性能试验按GB/T 2423.4的规定进行。
5.8  外壳冲击试验按GB 3836.1-1983中21.1的规定进行。
5.9  引入装置的夹紧作用和密封性能试验分别按GB 3836.1-1983中第27章和GB 3836.2-1983中21.1的规定进行。
5.10  橡胶材料的老化性能试验按GB 3836.1-1983中第29章的规定进行。
5.11  塑料外壳的热稳定性能试验按GB 3836.1-1983中24.2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接线盒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6.1  出厂检验
6.1.1  每台接线盒必须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1.2  出厂检验项目
a)一般检验;
b)外观检验;
c)隔爆参数检验;
d)静态强度检验(水压试验);
e)工频耐压试验。
6.2型式试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型式试验:
a)新试制的产品;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或工艺更改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转厂生产或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该项试验要求时;
e)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五年进行一次。
6.2.2  用作型式试验的接线盒必须是结构、制造、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式试制样品,用于试验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2台,所有试验项目都能通过和承受试验的被试样品都合格。才能认为接线盒的型式试验合格。如有一台不合格,允许加倍复试,若复试产品全部合格,则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直至型式试验合格。
6.2.3型式试验项目:
a)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温升试验;
c)外壳防护能力试验;
d)湿热性能试验(厂用接线盒除外);
e)外壳冲击试验;
f)引入装置夹紧作用和密封性能试验;
g)橡胶材料老化性能试验;
h)塑料外壳热稳定性能试验。

7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每台接线盒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具有下列内容的产品铭牌:
a)产品型号及名称;
b)额定电压,额定电流;
c)右上方明显的“Ex"标志;
d)防爆标志;
e)防爆合格证号;
f)煤矿安全标志号(矿用产品);
g)制造日期或出厂编号;
h)制造厂名和商标。
7.2  接线盒外壳明显处须设置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矿用产品还应没有安全标志“MA”。
7.3  对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起草与表述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

8包装、运输、贮存
8.1  出厂产品应予装箱,以防止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并达到防潮,防尘要求。
8.2  接线盒的包装要适合于陆地、水路运输要求。
8.3  包装箱(筐)外壁应有明显的文字标志(或标签),其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a)制造厂名及地址;
b)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c)产品型号及名称;
d)产品数量;
e)包装箱尺寸及毛重;
f)向上、防潮等标志。
8.4  随同产品供应的文件有: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8.5  产品应放置在没有雨雪侵入。空气流通、干燥的库房中。

相关新闻